標準解讀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 總則》與前版《GB 14883.1-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 總則》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和調整:

  1. 適用范圍與規范性引用文件:2016版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領域的發展,更新了規范性引用文件,確保檢驗方法與國際標準和國內相關法規的最新要求保持一致,同時可能拓寬或細化了適用的食品類別。

  2. 術語和定義:新版標準對放射性物質及其相關檢測術語進行了修訂或新增,以便更準確地界定和描述檢驗過程中涉及的概念,提高了標準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

  3. 檢驗原則與方法:2016版標準引入或更新了放射性物質檢驗的技術方法和流程,可能包括更靈敏、更精確的分析技術和儀器使用要求,以適應科技進步帶來的檢測能力提升。同時,對于不同放射性核素的檢測限值和判定標準可能也有所調整,以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4. 樣品采集、處理與保存:新版標準對樣品的采集、預處理及保存條件給予了更加詳細和嚴格的規定,旨在減少檢測過程中的誤差,確保檢驗結果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5. 質量控制與實驗室要求:2016版標準強化了實驗室資質、人員培訓、設備校準、空白試驗、平行樣檢測等質量控制措施的要求,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體現了對實驗室管理和技術能力的更高要求。

  6. 檢驗報告與記錄:對于檢驗報告的內容、格式以及數據記錄保存等方面,新標準可能提出了更為具體和嚴格的規定,以增強檢驗結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16-08-31 頒布
  • 2017-03-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 14883.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_第1頁
GB 14883.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_第2頁
GB 14883.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GB 14883.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148831—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

總則

2016-08-31發布2017-03-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GB148831—2016

.

前言

本標準代替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

GB14883.1—1994《》。

本標準與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GB14883.1—1994,:

標準名稱修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總則

———“”;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格式對文本進行了調整

———;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安全要求和檢驗結果的報告章

———“”、“”“”3;

對采樣預處理檢驗方法的一般要求和說明關于質量控制方法各章內容進行了梳理和調整

———、、、。

GB148831—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放射性物質檢驗

總則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各部分測定方法標準中有關采樣預處理和檢驗結果報告等的共同要求

GB14883、

另有專門說明者除外

()。

本標準適用于各部分測定方法標準

GB14883。

2術語和定義

21放射性核素

.

具有放射性的核素按其來源可分為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核素兩大類常見的放射性

。,。

核素的衰變形式是衰變衰變和衰變

α、βγ。

22載體

.

能載帶某種微量物質共同參與某化學或物理過程的另一種物質放射化學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的量

。

往往非常少難以用處理常量物質的方法進行分離或轉移使用與放射性核素化學性質相同的穩定性

,。

同位素或與其化學性質相近的物質作為載帶的附著體使兩者共同參與全部處理過程可有效解決這一

,,

難題

。

3采樣

31一般采樣應遵循規定的采樣要求

.GB/T5009.1。

32檢驗樣品需要量可參照所用檢驗方法要求樣品量或樣品灰用量和該種食品的灰鮮比確定采樣

.。

量不應少于檢驗樣品需要量的三倍樣品混合均勻后一式三份一份供檢驗用其余兩份供復檢備查或

,,,、

仲裁用

。

33采集方法和工具不能對待測樣品造成污染和使被測核素損失樣品采集后應采用適當的方法儲

.。,

存避免降解變質分解或污染對揮發性放射性核素應避免核素的丟失

,、、;,。

34采樣人員的輻射防護和個人防護應遵循和的要求并應防止工作場所和樣品

.GB18871GBZ128,

之間的交叉污染

。

35樣品應妥善包裝明顯標志后運送實驗室短半衰期核素檢驗項目應盡快預處理和分析測定

.,。。

4預處理

41樣品預處理的通常要求

.

采取可食部分對用干樣分析的樣品應進行干燥對用灰樣分析的樣品應進行干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