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5322.2-2003 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這一標準相比于其被部分替代的《GB 15322-1994》,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和更新:

  1. 適用范圍明確化:新標準更具體地界定了適用對象,即明確了僅針對測量范圍從0到100%LEL(爆炸下限)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而原標準可能包含更廣泛類型的氣體探測器。

  2. 技術要求細化:GB 15322.2-2003在技術要求上進行了細化和增強,包括但不限于提高了探測器的靈敏度、穩定性及響應時間的要求,確保了設備在實際應用中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 性能測試方法改進:新標準引入了更為嚴格和具體的性能測試方法,例如詳細規定了如何進行零點漂移測試、靈敏度測試以及長期穩定性的評估,這有助于統一測試標準,提高測試結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 安全標準升級:隨著技術進步和安全需求的提升,新標準對產品的電氣安全、機械安全及使用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相關的安全測試項目和指標,以保障用戶在操作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5. 環境適應性增強:考慮到可燃氣體探測器可能面臨的各種工作環境,新標準加強了對極端溫度、濕度、振動及電磁兼容性等方面的考核,確保探測器能在不同環境下正常工作。

  6. 規范性附錄增加:為了提供更詳盡的操作指導和執行依據,GB 15322.2-2003可能增加了新的規范性附錄,包含了測試方法的詳細步驟、參考數據或具體案例,便于制造商和檢測機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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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 15322.2-2019
  • 2003-02-21 頒布
  • 2003-12-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 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_第1頁
GB 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_第2頁
GB 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_第3頁
GB 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_第4頁
GB 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_第5頁

文檔簡介

ICS13.220.20C8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5322.2—2003部分代替GB15322-1994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Combustiblegasdetectors-combustiblegasPart2:Self-containeddetectorsfor0~100%LEL2003-02-21發布2003-12-01實施共和華中民人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GB15322.2-2003前言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定義4分類技術要求5.1性能5.2主要部件性能6試驗方法6.1試驗綱要6.2主要部件檢查試驗6.3功能試驗·6.4電池性能試驗6.5不通電心存試驗6.6報警動作值試驗6.7方位試驗6.8報警重復性試驗6.9高速氣流試驗6.10電壓波動試驗……6.11全量程指示偏差試驗…6.12響應時間試驗…6.13高濃度流沒試驗…6.14絕緣電阻試驗6.15,耐壓試驗:10輻射電磁場試驗6.166.17靜電放電試驗6.18電瞬變脈沖試驗126.191高溫試驗136.20低溫試驗6.21恒定濕熱試驗振動試驗6.22136.23跌落試驗6.24長期穩定性試驗146.25,氣體干擾試驗7標志…………15.1產品標志………15.2質量檢驗標志……15

GB15322.2-20038檢驗規則·…………15.1產品出廠檢驗·8.2型式檢驗……………….9使用說明書……附錄A(規范性附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試驗設備17A.1點型可然氣體探測器溫濕試驗箱17A.2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低溫試驗箱··········118

GB15322.2—2003本部分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檢驗規則、使用說明書為強制性GB15322《可燃氣體探測器》分為七部分:-第1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第3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第4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第5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第6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第7部分: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本部分為GB15322的第2部分,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國家標準GB15322—1994《可燃氣體探測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多年的實施情況和我國的現狀,參考了EN50054、EN50055、EN50056、EN50057、EN50058(1999年版)歐洲標準,制定了本部分的技術要求,并進行了相應的試驗、驗證工作本部分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科學研究所。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北京科力恒安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迪安波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阜陽華信電子儀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安電子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玉祥、康衛東、丁宏軍、費春祥、李克亭、趙英然、姜波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15322—1994。

GB15322.2—2003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范圍GB15322的本部分規定了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檢驗規則和使用說明書。本部分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安裝使用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以下簡稱探測器).其他環境中安裝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探測器,除特殊要求應由有關標準另行規定外,亦應執行本部分。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B1532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勤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GB16838—1997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3定義本部分采用下列定義:報警設定值alarmsettingvalue預置的可燃氣體報警濃度值。3.2報警動作值alarmvalue探測器報警時對應的最小可燃氣體濃度值3.3爆炸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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