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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沁陽疫情管理辦法一、總則(一)目的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沁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二)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沁陽市行政區域內新冠肺炎疫情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三)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2.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運用科學方法,精準實施防控措施,提高防控的科學性、有效性、針對性。3.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單位、社區、個人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工作機制,形成防控合力。4.動態清零,快速處置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發現一起、撲滅一起,快速有效處置疫情,防止疫情擴散蔓延。二、疫情監測與預警(一)監測體系1.醫療衛生機構監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發熱門診等制度,做好發熱病人、可疑病人的登記、報告和隔離觀察工作。加強對住院病人、陪護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監測,及時發現疫情線索。2.社區監測各社區(村)要組織網格員、志愿者等力量,對轄區內居民進行常態化健康監測,及時掌握居民健康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3.重點場所監測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監管場所、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交通場站等重點場所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好人員健康監測、通風消毒等工作,發現疫情風險及時報告。(二)信息報告1.報告責任人醫療衛生機構、社區(村)、重點場所等相關單位和個人為疫情報告責任人。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等疫情相關情況,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2.報告時限發現疫情后,責任報告人應在2小時內將相關信息報告至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在2小時內以最快方式(如電話)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于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三)預警機制1.風險評估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定期對疫情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及時發現疫情風險點和潛在風險區域,開展疫情趨勢研判。2.預警發布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疫情預警信息,明確預警級別、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疫情防控措施(一)人員管控1.入境人員管理對入境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10、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2、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2.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沁人員管理對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沁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10、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2、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3.其他低風險地區來(返)沁人員管理其他低風險地區來(返)沁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沁后24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二)場所防控1.醫療機構防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發熱門診、住院病房等防控措施,加強醫務人員培訓,做好個人防護和環境消毒,防止院內感染。2.學校防控學校要落實晨午檢、因病缺勤追蹤登記等制度,加強教室、宿舍、食堂等場所通風消毒,做好師生健康監測和疫苗接種工作,保障師生身體健康。3.養老機構防控養老機構要實行封閉管理,加強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做好環境清潔消毒和物資儲備,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4.公共場所防控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交通場站等公共場所要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合理控制人員流量,避免人員聚集。(三)核酸檢測1.檢測范圍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適時擴大核酸檢測范圍,對重點人群、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等開展核酸檢測。2.檢測頻次對不同風險人群,按照規定的頻次進行核酸檢測。如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每周進行兩次核酸檢測等。3.采樣點設置合理設置核酸采樣點,方便群眾采樣。采樣點要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采樣設備和消毒用品,確保采樣工作安全、規范、有序進行。(四)疫苗接種1.接種原則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則,積極推進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做到應接盡接,提高人群接種率,構建群體免疫屏障。2.接種對象年齡在3歲以上的人群均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對象,優先保障重點人群接種。3.接種服務各接種單位要合理安排接種時間和接種人員,優化接種流程,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接種服務。同時,做好接種后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四、疫情應急處置(一)應急響應1.響應級別根據疫情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疫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分別對應高、較高、中、低風險。2.響應啟動當疫情達到相應級別標準時,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二)應急處置流程1.病例發現與報告醫療衛生機構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后,應立即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并按照規定進行隔離治療。2.流行病學調查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專業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病例的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確定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3.人員管控對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監測,防止疫情傳播擴散。4.核酸檢測對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重點人群以及相關場所環境等進行核酸檢測,及時排查潛在風險。5.醫療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要做好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按照“一人一案一策”原則,制定個性化治療方案,提高救治效果。6.環境消毒對病例居住場所、工作場所、活動場所等進行終末消毒,對相關區域環境進行預防性消毒,防止病毒污染環境。(三)應急物資保障1.物資儲備建立健全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防護用品、消殺用品、檢測試劑、醫療設備、救治藥品等物資,確保應急處置需要。2.物資調配根據疫情應急處置需要,及時調配應急物資,保障物資供應。同時,加強物資管理,建立物資臺賬,做好物資出入庫登記和盤點工作。(四)信息發布與輿情監測1.信息發布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及時、準確、權威發布疫情信息,回應社會關切。信息發布內容包括疫情形勢、防控措施、病例情況、核酸檢測結果等。2.輿情監測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收集、分析、研判輿情動態,對不實信息和謠言及時進行辟謠和澄清,維護社會穩定。五、保障措施(一)組織保障成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由市委書記任政委,市長任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各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疫情防控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二)人員保障加強疫情防控專業隊伍建設,充實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毒等專業人員力量。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三)經費保障市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疫情防控經費,保障疫情監測、防控措施落實、應急物資儲備、醫療救治、人員培訓等工作所需經費。同時,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拓寬經費籌集渠道。(四)監督檢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加強對各部門、各單位疫情防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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