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析報告-培訓課件_第1頁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析報告-培訓課件_第2頁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析報告-培訓課件_第3頁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析報告-培訓課件_第4頁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析報告-培訓課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專題分享目

錄C

O

N

T

E

N

T

S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的主要要求《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監管與違約責任創投基金專章后續監管工作安排一、《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n

【歷史沿革】ü

2017年8月30日,國務院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對《證券投資基金法》相關規定進行細化ü

2023年6月16日,國務院會審議通過《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草案)》ü

2023年7月3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出臺(發布日期2023年7月9日),填補過往私募行業行政法規層面的上位法缺失n

【實施時間】2023年7月3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PAGE

3一、《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部門規章國家法律私募基金自律規則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2023年5月實施2014年8月2016年7月2020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2016年4月發布2016年2月發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1-3號)2016年4月發布(新八條底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2016年2月發布2017年3月發布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2018年11月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PAGE

4目

錄C

O

N

T

E

N

T

S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的主要要求《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監管與違約責任創投基金專章后續監管工作安排二、《條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的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擔任。以合伙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資產由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普通合伙人適用本條例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合伙人以及股東、合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頒布):第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普通合伙人:(一)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情形;(二)因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列情形被注銷登記,自被注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為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三)從事的業務與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沖突;(四)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尚未修復。管理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的要求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頒布):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資人:(一)有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二)被協會采取撤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紀律處分措施,自被撤銷之日起未逾3年;…(五)存在重大經營風險或者出現重大風險事件;(六)從事的業務與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沖突;(七)有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尚未修復…PAGE

6二、《條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二)最近3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管理部門處以行政處罰;(三)對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者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廠長、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終結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5年;(四)所負債務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或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五)因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公司以及其他機構的從業人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六)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七)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的要求任因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列情形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或者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自該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頒布):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如下僅為列舉):(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二)最近3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管理部門處以行政處罰;(五)對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者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終結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5年;(六)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公司等機構的從業人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被開除之日起未逾5年;(七)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十)因本辦法第七十七條所列情形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自該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十一)所負債務數額較大且到期未清償,或者被列為嚴重失信人或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區別:《登備辦法》較《條例》約定會更全面PAGE

7二、《條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履行登記與持續運營的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委托的機構(以下稱登記備案機構)報送下列材料,履行登記手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三)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的基本信息,股東、實際控制人、合伙人相關受益所有人信息;(四)保證報送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和遵守監督管理規定的信用承諾書;(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等重大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向登記備案機構履行變更登記手續。登記備案機構應當公示已辦理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信息。未經登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樣或者近似名稱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進行投資活動,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頒布):第二十二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開展基金募集、投資管理等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前,向協會報送以下基本信息和材料,履行登記手續(以下為節選):(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四)股東、合伙人、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的基本信息、誠信信息和相關投資能力、經驗等材料;(五)股東、合伙人、實際控制人相關受益所有人信息;(九)保證提交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和遵守監督管理、自律管理規定,以及對規定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的信用承諾書;(十)中國證監會、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第四十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等發生變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履行變更手續,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就變更事項出具法律意見。PAGE

8二、《條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履行登記與持續運營的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持續符合下列要求:(一)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與業務類型和管理資產規模相適應的運營資金;(二)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負責投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持有一定比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權或者財產份額,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管理人持續運營的要求(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要求。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頒布):第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并持續符合下列要求(以下為節選):(一)財務狀況良好,實繳貨幣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對專門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三)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負責投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合計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者財產份額…PAGE

9二、《條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要求管理人職責?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私募基金備案;(二)對所管理的不同私募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投資;(三)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管理私募基金并進行投資,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制度;(四)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確定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向投資者分配收益;(五)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提供與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活動相關的信息;管理人職(六)保存私募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責(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設立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還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為私募基金財產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n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十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基金投資活動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類型相一致,除另有規定外不得兼營或者變相兼營多種類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n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三條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不得從事與私募投資基金有利益沖突的業務。管理人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原則切實履行受托管理職責,不得將應當履行的受托人責任轉委托。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不得超過一家。PAGE

10目

錄C

O

N

T

E

N

T

S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的主要要求《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監管與違約責任創投基金專章后續監管工作安排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相關要求(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行募集資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資金,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n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頒布):第四十四條基金銷售機構除開展公募基金銷售業務募集方式要求外,依法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參照適用本辦法第三章(銷售業務規范)、第四章的規定(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設立的、僅投資于標準化證券資產的私募基金。)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或者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委托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機構(以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募集資金

第三方代銷無法銷售股權PAGE

12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相關要求(2)?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或者轉讓,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人數。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采取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私募基金等方式,突破法律規定的人數限制;不得采取將私募基金份額或者收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等方式,降低合格投資者標準。募集對象

n

《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

(證監會頒布):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將私募基金份額或者其收要求(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或者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私募基金等方式,以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投資者人數限制。?

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的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認購金額不低于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

100萬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一)凈資產不低于

1000

萬元的單位;(二)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PAGE

13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相關要求(3)?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根據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匹配不同風險等級的私募基金產品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采取問卷調風險揭示要求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制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n

“風險揭示書”與“風險調查”問卷的要求,由《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約定須包含的內容,具體見“第十九條”(投資者調查問卷)和“第二十六條”(風險揭示書)PAGE

14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相關要求(4)?

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或者轉讓;不得向為他人代持的投資者募集或者轉讓;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以虛假、片面、夸大等方式宣傳推介;不得以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義宣傳推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宣傳方式要求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n

《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

(證監會頒布):第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私募基金募集過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存在下列行為:(三)口頭、書面或者通過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包括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固定比例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等情形;PAGE

15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相關要求(5)?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自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登記備案機構報送材料。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三十九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自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下列材料,辦理備案手續:(一)基金合同;(二)托管協議或者保障基金備案要求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相關文件;(三)募集賬戶監督協議;(四)基金招募說明書;(五)風險揭示書以及投資者適當性相關文件;(六)募集資金實繳證明文件;(七)投資者基本信息、認購金額、持有基金份額的數量及其受益所有人相關信息;(八)中國證監會、協會規定的其他材料。募集完畢是指私募基金的已認繳投資者已簽署基金合同,且首期實繳募集資金已進入托管賬戶等基金財產賬戶。單個投資者首期實繳出資除另有規定外,不得低于合格投資者的最低出資要求。PAGE

16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投”資行為相關要求賬戶要求(顯名化)?私募基金管理人運用私募基金財產進行投資的,在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義開立賬戶、列入所投資企業股東名冊或者持有其他私募基金財產時,應當注明私募基金名稱?

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債券、基金份額、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以及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投資標的。私募基金財產不得用于經營或者變相經營資金拆借、貸款等業務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三十一條私募證券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股票、債券、存托憑證、資產支持證券、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互換合約、遠期合約、證券投資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未上市企業股權,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非公開發行或者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市場化和法治化債轉股,股權投資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強調投資范圍n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三十條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股票、債券、期貨合約、期權合約、證券類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第三十四條: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轉債、市場化和法治化債轉股、股權類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PAGE

17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投”資行為相關要求-續?

私募基金的投資層級應當遵守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的規定。但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條件,將主要基金財產投資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計入投資層級。創業投資基金、本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私募基金的投投資層級要求資層級,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n

《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資管新規):二十二條

資產管理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同時,《資管新規》明確“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本意見,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保﹗

【劃重點】目前證監會尚未頒布私募基金投資其他私募基金不計入投資層級的規定條件,后續待落實PAGE

18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投”資行為相關要求-續?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將投資管理職責委托他人行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證券投資建議服務的,接受委托的機構應當為《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基金投資顧問機構。n

《證券投資基金法》:九十七條

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的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投資顧問要求息技術系統服務等基金服務業務的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進行注冊或者備案。n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新八條底線):第十四條

符合提供投資建議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是指依法可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以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1.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滿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會員;2.具備3年以上連續可追溯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業績的投資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無不良從業記錄。PAGE

19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投”資行為相關要求-續?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不得以私募基金財產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或者利益輸送,不得通過多層嵌套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隱瞞。私募基金管理人運用私募基金財產與自己、投資者、所管理的其他私募基金、其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其他主體進行交易的,應當履行基金合同約定的決策程序,并及時向投資者和私募基金托管人提供相關信息。n

《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頒布):第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從事損害私募基金財產或者投資者利益的關聯交易等投資活動。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對關聯交易定價方法、交易審批程序等進行規范。使用私募基金財產與關聯方進行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聯交易的要求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私募基金合同約定,防范利益沖突,投資前應當取得全體投資者或者投資者認可的決策機制決策同意,投資后應當及時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n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基金業協會發布):第十九條私募投資基金進行關聯交易的,應當防范利益沖突,遵循投資者利益優先原則和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建立有效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機制。上述關聯交易是指私募投資基金與管理人、投資者、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或者與上述主體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關聯方發生的交易行為。管理人不得隱瞞關聯關系或者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不得以私募投資基金的財產與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活動。私募投資基金進行關聯交易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涉及關聯交易的事前、事中信息披露安排以及針對關聯交易的特殊決策機制和回避安排等。管理人應當在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時提交證明底層資產估值公允的材料(如有)、有效實施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機制、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承諾函等相關文件。PAGE

20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管”理行為相關要求審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私募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向投資者提供審計結果,并報送?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私募基金財產;(二)利用私募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便利,為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三)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財產;(四)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禁止行為要求n

《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頒布):第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未對不同私募基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將其固有財產、他人財產混同于私募基金財產,將不同私募基金財產混同運作,或者不公平對待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七)直接或者間接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財產;(九)利用私募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以向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資標的及其關聯方收取咨詢費、手續費、財務顧問費等名義,為自身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非法利益、進行利益輸送;(十)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PAGE

21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管”理行為相關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資金募集、投資運作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提供信息。私募基金財產進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和托管協議約定,及時向私募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資者基本信息、投資標的權屬變更證明材料等信息。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二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信披要求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五十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和其他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真實、準確和完整。n

《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針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確的約定n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應當在私募投資基金的募集和投資運作中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內容、披露頻度、披露方式、披露責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項,向投資者依法依規持續披露基金募集信息、投資架構、特殊目的載體(如有)的具體信息、杠桿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如有)、資金賬戶信息、主要投資風險以及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等。管理人應當及時將上述披露的持續投資運作信息在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進行備份PAGE

22三、《條例》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私募基金“退”出行為相關要求-續?

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或者出現重大風險等情形,導致私募基金無法正常運作、終止的,由基金合同約定或者有關規定確定的其他專業機構,行使更換私募基金管理人、修改或者提前終止基金合同、組織私募基金清算等職權。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五十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因失聯、注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者出現重大風險等情形無法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職責導致私募基金無法正常退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持有一定份額比例以上的投資者,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成立專項機構或者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妥善處置基金財產,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清理核查私募基金資產情況…代表私募基金進行糾紛解決…運作維持要求n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二十二條

基金合同及風險揭示書應當明確約定,在管理人客觀上喪失繼續管理私募投資基金的能力時,基金財產安全保障、維持基金運營或清算的應急處置預案和糾紛解決機制。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對私募投資基金的職責不因協會依照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執行注銷管理人登記等自律措施而免除。已注銷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妥善處置在管基金財產,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PAGE

23目

錄C

O

N

T

E

N

T

S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的主要要求《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監管與違約責任創投基金專章后續監管工作安排四、監管與違約責任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職責?

《條例》第二十三條: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監測機制,對私募基金及其投資者份額持有情況等進行集中監測。?

《條例》第三十九條:1制定有關私募基金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2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3對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活動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n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頒布):第五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發行監度,切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建立促進經營機構規范開展私募基金業務的風險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類私募基金的統一監測系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時應履行的義務與規則?

《條例》第四十一條:?

保密義務:對監督檢查或者調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人員安排: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時,不得少于2人,并應出示執法證件和監督檢查、調查通知書或其他執法文書PAGE

25四、監管與違約責任監督機構履職措施及義務監管機構履職措施?

現場檢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并要求其報送有關業務資料;?

調查取證: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

詢問及說明:詢問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

查閱復制封存:查閱、復制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財產權登記、通訊記錄等資料;查閱、復制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證券交易記錄、登記過戶記錄、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和資料,可以予以封存;?

賬戶查詢:依法查詢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賬戶信息;?

其他措施: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措施。n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六十四條

協會可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也可以委托地方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等協助開展自律檢查工作。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賬戶信息和業務系統,詢問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等方式PAGE

26四、監管與違約責任針對私募管理人的監管措施?

責令改正:發現管理人違法違規、其內部治理結構、風險控制管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采取下列措施:?

暫停業務:責令暫停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更換董監高:責令更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或者限制其權利;?

股權轉讓:責令負有責任的股東轉讓股權、負有責任的合伙人轉讓財產份額,限制負有責任的股東或者合伙人行使權利;?

審計:責令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請或者指定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財產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擔。?

接管、注銷: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除采取前款規定的措施外,還可以對該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指定其他機構接管、通知登記備案機構注銷登記等措施。針對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管理?

誠信機制: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共享機制:監管會同其他部門、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私募基金監督管理信息共享、統計數據報送和風險處置協作機制?

《登備辦法》(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七十九條

協會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與其派出機構及其他部門,建立業務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PAGE

27四、監管與違約責任違規的處罰措施?

《條例》第四十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持續經營要求)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其停止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并予以公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第四十八條處罰條款摘錄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關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管理和募集方式等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萬元的,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備案要求)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對募集完畢的私募基金辦理備案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詳見《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PAGE

28目

錄C

O

N

T

E

N

T

S對私募基金的主要要求對管理人的主要要求《條例》歷史沿革與背景監管與違約責任創投基金專章后續監管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