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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理論3.1國際貿易理論3.1.1重商主義學說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產生于15世紀末、16世紀初的歐洲,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準備時期產生的代表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一種經濟學說和政策體系。該學說認為貨幣是財富的唯一表現形式和國家富強的象征,增加財富的唯一辦法就是增加貨幣擁有量。國內貿易的結果只是社會財富在國內不同集團之間的再分配,整個社會財富的總量并沒有增加,而對外貿易可以使一國從國外獲得金銀貨幣從而使國家致富。因此,對外貿易被認為是財富的源泉。3.1.1重商主義學說

該學說又分早期的“貨幣差額論”和晚期的“貿易差額論”。早期重商主義強調絕對的貿易出超,主張控制商品進口和貨幣外流,而晚期的重商主義(16世紀下半期到17世紀末)以長遠的觀點看,認為在一定時期內的外貿入超是允許的,只要最終的貿易結果能保證出超,保證貨幣最終流向國內就可以。該學說以重商主義的財富觀為基礎,主張政府干預經濟活動,通過鼓勵出口和限制進口,追求貿易順差及由此帶來的貨幣流入,從而增加國家財富。3.1.1重商主義學說簡評重商主義思想代表了人們在國際貿易早期對國際貿易發生必要性的理解,在歷史上曾經起到進步作用,而且,其中許多政策主張如積極發展本國工業、鼓勵制成品出口等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但其也有極大的片面性,對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及貿易得益等重要問題未能涉及,而且作為學說理論基礎的重商主義的財富觀也是根本錯誤的。3.1國際貿易理論3.1.2絕對優勢理論絕對優勢理論是由古典經濟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亞當·斯密(AdamSmith)提出的。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與原因的研究》(以下簡稱《國富論》)一書中批判了重商主義,他認為一個國家的真正財富是公民所能獲得的物質和服務,而不是貨幣。而且,一國一味地追求貿易順差,只會使國內貨幣量增加,商品價格上漲,進而帶來出口商品競爭力的下降。斯密在《國富論》中首次提出了絕對優勢理論(TheTheoryofAbsoluteAdvantage),并有力地論證了自由貿易的有效性,被認為是自由貿易理論的先驅,《國富論》的發表也被認為是自由貿易理論誕生的標志。3.1.2絕對優勢理論

斯密認為,當一個國家在一種商品的生產上比另一個國家更有效率,即具有絕對優勢;而在另一種商品的生產上比其他國家效率低,即具有絕對劣勢。各國都具有有利的自然稟賦或有利的生產條件,無論是自然稟賦還是后天的有利生產條件,都可以使一國在生產上和對外貿易方面處于有利地位,各國按照各自的有利條件進行分工和交換,通過專業化生產它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或通過與其他國家交換其具有絕對優勢的部分產品而獲得利益,那么,將會使各國的資源、勞動力和資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將會極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增加物質財富。簡言之,一國在某種產品的生產上所花成本絕對低于他國,就稱為具有絕對優勢,生產成本的絕對差別,是國際貿易和國際分工的基礎。3.1.2絕對優勢理論簡評斯密關于分工能提高勞動生產率,參與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有利的觀點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絕對優勢理論只解釋了產生貿易的部分原因,即具有絕對優勢的國家如何參與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而對于那些不具有絕對優勢的國家如何參與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卻無法解釋。3.1國際貿易理論3.1.3比較優勢理論著名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Ricardo)在1817年發表的《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以英國和葡萄牙進行貿易為例,提出了比較優勢理論(TheTheoryofComparativeAdvantage),認為比較優勢是分工和貿易的依據,即使那些不具備絕對優勢的國家也可以參加國際貿易,因此,被認為是對斯密的絕對優勢理論的重大補充和發展,成為自由貿易理論體系建立的標志。3.1.3比較優勢理論

根據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當一個國家在2種產品生產上都處于絕對有利的地位,而另一個國家都處于絕對不利的地位時,只要2種產品絕對有利的程度和絕對不利的程度不同,相比之下總有一種商品具有相對優勢,兩國就可以分工,前者專門生產最有利的產品,后者專門生產不利程度最小的產品,也就是依據“兩優取其重,兩劣取其輕”的比較優勢原則進行國際分工,國際貿易雙方都能從生產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3.1.3比較優勢理論簡評比較優勢理論比絕對優勢理論更全面地揭示了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強調了國際分工的依據是比較優勢而不是絕對優勢,各國專業化生產和出口本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比較劣勢產品,為世界各國尤其是一些經濟實力落后國家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提供了理論依據,使國際貿易的發生具有普遍意義,是100多年來西方國際貿易理論的核心。但該理論對于國際貿易更深層次的問題,如成本差異的原因和貿易利益的分配等沒有涉及。3.1國際貿易理論3.1.4要素稟賦理論

20世紀初瑞典經濟學家伊利·赫克歇爾(E.F.Heckscher)和伯利蒂·俄林(B.Ohlin)共同創立了要素稟賦理論(TheTheoryofFactorEndowment,簡稱H-O理論),從生產要素比例的差別來闡述貿易的基礎,更加全面地揭示了國際貿易發生的本質。該理論與比較優勢理論并列為國際貿易的兩大理論基石。3.1.4要素稟賦理論

要素稟賦理論克服了斯密和李嘉圖貿易理論中的某些局限性,認為生產商品需要不同的生產要素而不僅僅是勞動力,資本、土地及其他生產要素也都在生產中起了重要作用并影響到勞動生產率和生產成本。不同的商品生產需要不同的生產要素比例,而不同的國家擁有不同的生產要素。各國在生產那些能較密集地利用其較充裕的生產要素的商品時,必然會產生比較優勢。因此,每個國家最終將出口能利用其充裕的生產要素的那些商品以換取那些需要較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的生產要素的進口商品。因此,各國應該集中生產并出口那些能夠充分利用本國充裕的生產要素的產品,即比較優勢產品,以換取那些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的產品即比較劣勢產品。國際貿易的基礎是生產資源配置或要素儲備比例上的差別。3.1.4要素稟賦理論

俄林還提出,自由的國際貿易可以彌補要素缺乏流動性的不足,通過商品價格均等化,使同種要素的報酬趨于均等。20世紀4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PaulA.Samuelson)在發表的一系列論文中又論證了自由貿易將導致要素價格均等化,進一步發展了要素稟賦理論。3.1.4要素稟賦理論簡評要素稟賦理論對國際貿易進行了更深層次的研究,用生產要素稟賦的差異尋求解釋國際貿易發生和國際貿易商品結構的原因,以及國際貿易對要素價格的影響。因此,該理論在國際貿易理論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提出的政策主張也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但是,該理論建立在一系列假設條件上,忽略了現實經濟中的動態因素,因而得出的結論與現實差距很大,如1947年美國經濟學家里昂·惕夫(WassilyW.Leontief)借助投入產出表研究美國進出口來驗證要素稟賦理論后提出了著名的“里昂·惕夫悖論”(LeontiefParadox),說明要素價格的均等化只是一種理論上的結論。3.1國際貿易理論3.1.5新貿易理論1.人力資本說2.需求相似說3.規模經濟理論4.技術差距論和產品生命周期理論

3.1.5新貿易理論1.人力資本說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T.W.Schultz)1960年提出了人力資本說(TheoryofHumanCapital),用人力資本的差異來解釋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和貿易模式。人力資本是指存在于人體中的智能,表現為人的文化水平、生產技巧、熟練程度、管理才能等。人力資本是對人進行教育和培訓投資的結果,而通過教育和培訓所獲得的智能可以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提供高投資回報。3.1.5新貿易理論

人力資本理論提出了一種新的分工要素,從一個全新的視角解釋了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的格局。由于不同產品在生產中需要的人力智能的類型和程度不同,人力資本在產品的比較優勢決定中起著重要作用。初級產品需要較少、程度較低的人力資本,而高技術行業則需要較多和高級的人力資本。因此,各國擁有的人力資本的多少與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發展中國家人力資本稀缺,在初級產品上具有比較優勢,而發達國家人力資本豐富,在高技術產業具有比較優勢。3.1.5新貿易理論2.需求相似說瑞典經濟學家林德(S.B.Linder)在其1961年出版的《貿易與變化》一書中提出了需求相似說(TheoryofDemandSimilarity),從需求方面探討了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林德認為,商品價格的差異是產生貿易的重要原因,以往貿易理論都是從生產和供給方面來分析這種差異的。由于商品的價格是由供需兩方面決定的,即使在同樣的生產條件下,商品的相對價格也會由于需求的不同而不同。要素稟賦理論的理論基礎是需求偏好相同,因此,只能解釋初級產品的貿易,而無法解釋工業品的貿易。3.1.5新貿易理論

林德認為,產品之所以要進口,是因為進口國有國內需求,產品之所以出口,是由于國外有需求。也就是說,進口國的需求是生產、出口的推動力。廠商總是先服務于它所熟悉和接近的本國市場,在國內建立起生產規模,形成國際競爭能力,當國內市場飽和后才致力于開拓國際市場。因此,兩個國家發生貿易的可能性取決于雙方需求偏好相似的程度,而需求又是由人均收入也即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根據這一理論,兩國經濟發展水平越相似,人均收入的差別越小,相互重疊的市場需求越大,兩國間的貿易量越大。相反,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則是貿易的潛在障礙,一個國家雖然有比較優勢的產品,但如果其他國家由于收入較低對它并沒有什么需求,貿易就無從發生。這一理論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工業品貿易較多地發生在發達國家間的事實吻合。3.1.5新貿易理論3.規模經濟理論經濟學家默瑞·坎普(MurrayC.Kemp)1964年提出了建立在規模經濟基礎上的坎普模型,突破了傳統貿易理論中規模報酬不變的假設條件。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PaulR.Krugrnan)在其1979年發表的論文《收益遞增、壟斷競爭與國際貿易》中提出了規模經濟理論(EconomiesofScaleTheory),將規模收益遞增和壟斷競爭引入國際貿易分析,建立了獨具特色的國際貿易模型。傳統貿易理論(從斯密到H-O)都假設產品的規模報酬不變,而規模經濟理論認為這一假設是不完全的,在現代化社會大生產中,許多產品的生產具有規模報酬遞增的特點。傳統貿易理論假設各國生產的產品都是同質同樣的,國際市場是完全競爭的,而大多數工業產品類似但不同樣,是壟斷性競爭。3.1.5新貿易理論

在具有規模經濟的壟斷競爭行業中,通過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一國能從其生產的產品種類及其生產規模都受到該國市場規模的限制中解脫出來,從事某些產品的大規模的專業化生產。當某一產品的生產達到一定規模,達到規模收益遞增時,生產成本隨生產規模的擴大而遞減,因而形成成本優勢,最終形成專業化分工生產并出口。這種分工的基礎是規模經濟,而不是技術不同或資源配置不同產生的比較優勢。因此,克魯格曼認為,規模經濟和壟斷競爭使國際分工成為必然,規模收益遞增也是國際貿易的基礎,它源自內部規模經濟收益和外部經濟效益。規模經濟理論可以很好地解釋發達國家之間工業品的“雙向貿易”。3.1.5新貿易理論4.技術差距論和產品生命周期理論技術差距論(TechnologicalGapTheory)包括波斯納(M.V.Posner)1961年提出的技術差距模型(TechnologicalGapMode)和赫夫鮑爾(G.C.Hufbauer)1965年提出的創新與模仿理論(InnovationandImitationTheory)等。技術差距論認為,科學技術在國際貿易商品的比較優勢形成中起決定作用,由于各國技術革新的進展不一致,技術革新領先的國家在發展出一種國外尚未掌握的新產品或新的生產流程時,便產生了國際間的技術差距,從而可能享有出口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比較優勢。該理論還認為,存在著模仿時滯和需求時滯。模仿時滯是指從先進國家創新技術到其他國家接受該技術并能仿制該種產品的時間間隔。需求時滯是指從外國新產品問世、本國消費者還沒有認識到它是國內產品的完全替代品因而沒有產生需求到逐步認識到新產品的價值因而產生需求的時間間隔。在一般情況下,模仿時滯通常比需求時滯長,這時技術革新就會導致貿易的產生,而貿易流動的模式則取決于兩種時滯的相對時間長度。3.1.5新貿易理論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雷蒙德·弗農(RaymandVernon)1966年在其“產品周期中的國際投資與國際貿易”一文中以產品技術變化分析了其對貿易格局的影響,提出了產品生命周期理論(ProductLifeCycleTheory),解釋了隨著產品生命周期的演化,由先導國生產、向發達國家出口、次發達國家生產、向發展中國家出口、從次發達國家進口、發展中國家生產、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變化過程。產品生命周期理論被認為是對H-O理論的一個重要補充,它一方面強調了技術和知識是決定貿易的一個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從動態的角度分析了比較優勢或技術優勢的國際轉移,使H-O理論更趨完美。

3.2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

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3.2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1.傳統的貿易保護理論(1)早期的重商主義思想(2)保護關稅論和保護幼稚產業理論2.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1)新重商主義(2)新保護主義3.戰略貿易理論

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1.傳統的貿易保護理論(1)早期的重商主義思想在重商主義思想的影響下,西方早期殖民主義國家政府紛紛制定各種貿易管制政策,禁止貨幣輸出,通過獎出限入政策以實現貿易順差;同時還制定了旨在提高本國工業制成品出口競爭力的鼓勵國內制造業發展的種種措施。重商主義是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起源。(2)保護關稅論和保護幼稚產業理論

18世紀后半葉,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漢密爾頓(AlexanderHamilton)最先提出幼稚產業保護的思想(TheoryofProtectingInfantIndustry),19世紀中葉,德國歷史學派先驅李斯特(FriedrichList)對該理論進行了系統的發展。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2.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1)新重商主義

1929~1933年經濟大危機后,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JohnMaynardKeynes)積極主張政府對經濟生活進行全面干預,1936年在其代表作《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對自由貿易理論展開了批評,對重商主義的一些政策進行重新評價,并以有效需求不足為基礎,以邊際消費傾向、邊際資本效率和靈活偏好3個所謂的心理規律為核心,以國家干預為政策基點,創立了保護國內就業的新學說。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

其對外貿易乘數理論認為,一國的出口和進口的波動會對國民收入產生倍數效應。他把進口看成一國收入流量的漏損,把出口看成外國人的貨幣收入直接注入國內收入流的結果,因而進口會對本國國民收入和產出產生倍縮效應,而出口則會對本國國民收入和產出產生倍增效應,所以只有當貿易順差時,對外貿易才能增加投資需求和有效需求,增加一國的國民收入和就業量,促進經濟繁榮。因此,政府應該對貿易進行干預,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保持貿易順差。通常把凱恩斯的新重商主義學說,尤其是外貿乘數論,稱為“超保護貿易政策”。

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2)新保護主義這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后在世界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形成的一種貿易保護思潮,它以凱恩斯的經濟理論為依據,以保護國內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為中心形成的一套理論,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的高德萊(WynneGodly)。他認為從一國宏觀角度出發,國際貿易業績對于總需求和就業不僅具有關鍵作用,而且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實施獎出限入政策,促使出口擴張,保持貿易順差,直接關系到一國國民收入的提高和充分就業的實現。因此,當出口或進口太低,以致不能保護充分就業時,要在短期內迅速提高生產以增加出口是相當困難的,快速有效的方法是實施緊急進口限制措施,不擇手段地提高進口限制。在他看來,保護貿易政策的實施將推動出口規模的擴大,從而導致國內生產的擴張,進而形成較多的稅收。財政收入的增加使得政府有可能增加公共投資,或采取關稅政策刺激私人投資增加,其結果都會提高就業水平。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3.戰略貿易理論戰略貿易理論(StrategicTradeTheory)是20世紀80年代為適應新貿易理論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國際貿易實踐發展起來的,是貿易保護理論嬗變的重要內容之一。戰略貿易理論是產業組織理論和國際貿易理論的交叉點,以赫爾普曼(E.Helpman)和克魯格曼(P.R.Krugman)為代表。他們認為,雖然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常數規模經濟的前提下,自由貿易優于閉關自守的傳統貿易,但現實的情況是:不完全競爭(包括寡頭市場)市場結構和規模收益遞增成為經濟中的常態,這種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前提的背離,使市場本身運行結果處于“次優”境地。而適當的政策干預有可能改進市場運行的結果,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最優的地位。適當的政策干預指的是戰略性的政策干預。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

具體的政策措施包括給予本國企業信貸優惠、國內稅收優惠或補貼、對國內企業進口中間產品的關稅優惠、對外國競爭產品征收關稅等。本國企業在政府幫助之下,在國際競爭中獲勝后,企業所得的超額利潤會大大超過政府所支付的補貼,如美國的波音公司與歐洲的空中客車公司就是這方面的例子。戰略貿易政策所體現的主要是國家的戰略性目標或者某些非經濟動機而不是少數特殊利益集團的目標,它作為傳統貿易理論的補充,使國際貿易更接近現實,而且說明了政府的貿易保護行為是理性的。但是戰略貿易理論面臨“囚徒困境”和不完全信息問題,為此越來越多的研究更加注重動態的福利效果,主要集中于對動態博弈的探討。3.2.1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原因2.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1)新重商主義(2)新保護主義3.戰略貿易理論

3.2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1.關稅壁壘2.非關稅壁壘3.調整出口的政策手段4.國際服務貿易管理措施

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1.關稅壁壘關稅(CustomsDuties,Tariff)是指一個國家政府設置的海關依據國家制定的關稅稅法、稅則對出入關境的貨物所征的稅。作為一種古老的貿易政策,它構成了一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以關稅作為對付外來進口貨物的武器,并以關稅壁壘保護本國民族產業,這是傳統關稅理論的基本命題。相關鏈接關稅的種類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2.非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Non-TariffBarriers)是指關稅以外的一切限制進口的措施。與關稅壁壘相比,具有項目的復雜性、范圍的廣泛性、隱蔽性和歧視性、靈活性和有效性的特點。按保護作用的直接性和間接性可分為直接非關稅壁壘和間接非關稅壁壘兩大類。直接非關稅壁壘指進口國政府對進口商品的數量、品種或金額直接加以限制或規定,主要包括進口配額制、自動出口限額制及進口許可證等。間接非關稅壁壘是通過規定嚴格的進口條件,間接地影響外國商品的進口,主要包括最低限價、外匯管制、進口押金制、海關估價及技術障礙等。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1)配額制,是一國(地區)為了保護本國產業不因進口產品過量而受損害,或者為了防止本國(地區)產品過度出口而主動或者被動地控制產品進出口數量或者價值。進口配額(ImportQuotasSystem)又稱進口限額,是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于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直接限制,分為絕對配額(AbsoluteQuotas)和關稅配額(TariffQuotas)。絕對配額在實施中,又有全球配額(GlobalQuotas)和國別配額(CountryQuotas)兩種方式。國別配額可以分為自主配額(AutonomousQuotas,又稱單方面配額)和協議配額[AgreementQuotas,又稱雙邊配額(BilateralQuotas)]。自動出口配額制(VoluntaryExportQuotas)是出口國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在某一時期內某種商品對該國的出口配額,在限定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配額即禁止出口。一般有非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和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兩種形式。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2)進口許可證制(ImportLicenseSystem),進口許可證是政府頒發的進口的憑證。政府為了加強對進口的管制,規定商品進口必須領取許可證,沒有許可證,一律不準進口,這就是許可證制度。進口許可證分為有定額的進口許可證和沒有定額的進口許可證兩種。(3)外匯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實行限制來控制商品進口、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價的一種制度。外匯管制方式一般可分為數量性外匯管制和成本性外匯管制兩大類。(4)進出口的國家壟斷(StateMonopolyofImportandExport),指國家對某些商品的進出口規定由國家政府機構直接進行經營,或者是把商品的進口或出口的壟斷權交給某個壟斷組織經營。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5)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DiscriminatoryGovernmentProcurementPolicy),指國家制定法令,規定政府機構在采購時要優先購買本國產品。(6)最低限價(FloorPrice),是一國政府規定某種進口商品的最低價格,凡是進口商品的價格低于規定的最低價格,即征收附加稅或禁止進口。(7)進口押金制(AdvancedDepositSystem),又稱進口存款制,即進口商在進口商品時,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例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銀行無息存放一定現金。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8)技術性壁壘(TechnicalBarriers),是指進口國以維護生產消費安全和消費者健康為借口,規定繁雜苛刻的技術和衛生標準,并經常變化,使外國產品難以適應從而起到限制外國產品進口和銷售的作用。它有技術標準(TechnicalStandards)、衛生檢疫規定(HealthandSanitaryRegulation)、商品包裝和標簽的規定(PackagingandLabelingRegulation)3類。(9)海關估價(CustomValuationSystem),關稅的稅額在實行從價稅時,取決于海關對商品如何進行分類及如何進行估價。選擇較高的價格征稅,就可增加進口商的負擔,削弱進口商品的競爭力。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10)綠色壁壘(GreenTradeBarrier),是綠色貿易壁壘的簡稱,又稱為環保壁壘、生態壁壘或環境貿易措施等,指一個國家以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以限制進口、保護貿易為目的,對外國商品進口專門設置的帶有歧視性或對正常環保并無必要的貿易障礙。綠色壁壘主要形式有綠色關稅和市場準入、綠色標志和認證、環境技術規章和規范、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等。(11)社會壁壘(SocialBarriers),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社會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社會條款并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而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相關的國際公約有100多個,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3.調整出口的政策手段(1)出口信貸(ExportCredit),是一國為了鼓勵出口,提高其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由本國銀行對本國出口廠商或國外的進口廠商提供的貸款。出口信貸主要有賣方信貸(SupplierCredit)和買方信貸[BuyerCredit,又稱約束性貸款(Tiedloan)]兩種。(2)出口信貸國家擔保制(ExportCreditGuaranteeSystem),是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對本國出口廠商或商業銀行向國外進口廠商或銀行提供的貸款,由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出面擔保,一旦出現外國債務人拒絕付款,該機構就要按照相應的數額給予補償。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3)出口補貼(ExportSubsidies),是一國政府為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在出口某種商品時給予出口廠商的現金補貼或財政上的優惠待遇。出口補貼分為直接補貼(DirectSubsidies)和間接補貼(IndirectSubsidies)兩種形式。間接補貼包括退還或減免出口商所繳納的國內稅、暫時免稅進口、退還進口稅、免征出口稅及復匯率制等。(4)商品傾銷(CommodityDumping),指商品出口國以低于國內市場的價格甚至低于商品成本的價格,進入國外流通領域。按照傾銷的具體目的和時間的不同,商品傾銷可分為偶然性傾銷、間歇性傾銷、長期性傾銷。從表面上看,商品傾銷會使出口國利潤減少,但實際上它們往往采取如下辦法得到補償:①維持國內市場的壟斷,獲取高額利潤;②國家提供補貼;③在擊敗競爭對手、壟斷國外市場后,再提高價格,獲得高額利潤。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5)外匯傾銷(ExchangeDumping),是出口企業利用本國貨幣對外貶值的機會,進行商品傾銷,爭奪國外市場的一種手段。在本國貨幣貶值之后,出口商品以外幣表示的價格就降低,從而提高了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有利于擴大商品的出口。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4.國際服務貿易管理措施(1)鼓勵國際服務貿易的措施。主要有建立服務的自由貿易區,在區域內減免稅收和其他管制,促進服務業的發展;政府鼓勵投資,加速服務行業發展,并有意識地利用外資發展本國落后的服務業;大力發展信息及電信技術設施,鼓勵數據跨越國境的自由流動和發展;對某些服務業提供財政支持;加強教育投資,鼓勵人才的國際交流;支持和鼓勵國際間和區域間服務部門的合作和一體化。3.2.2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2)限制國際服務貿易的措施。從世界貿易組織所管轄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內容看,限制國際服務貿易的措施可分為兩大類:限制市場準入措施和非國民待遇措施。限制市場準入措施是指那些限制或禁止外國企業進入國內市場,從而抑制市場競爭的措施,如限制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數量,限制服務資產或交易的價值;限制外國服務提供者在本國的服務產出總量,限制某一特定服務部門可以雇用的或服務提供者可以雇用的自然人數量,要求服務提供者通過特定類型的法律實體或合營企業提供服務,通過限制外國持股的最大比例或外國單個或總體投資總額來限制外國資本的參與等等。非國民待遇措施是指有利于本國企業但歧視外國企業的措施,包括兩大類:一類是為國內生產者提供成本優勢,如政府補貼當地生產者;另一類是增加外國生產者進入本國市場的成本,以加劇其競爭劣勢,如拒絕外國航空公司使用本國航班訂票系統或收取高昂使用費。

3.3企業應對政府干預的基本策略3.3.1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3.3.3出口鼓勵政策的應對策略3.3企業應對政府干預的基本策略3.3.1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1.應對關稅的價格策略對于出口廠商而言,除了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以提高自身的價格競爭力來沖破關稅壁壘之外,還可以通過產品的質量、品種、包裝及售后服務以提高產品的非價格競爭力來減少關稅壁壘的限制。另外,出口廠商還可以根據他國征收關稅的方法,如從價稅、從量稅的差別,適當進行價格的調整來減輕關稅的限制。3.3.1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2.普惠制的運作普惠制也稱普惠稅(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GSP),是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出口商品(尤其是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提供的一種普遍的、非歧視性的和非互惠的優惠關稅待遇制度。普惠制的稅率一般約為最惠國稅率的一倍,約為普通關稅的一半。3.3.1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

利用普惠制:一要搞清楚本廠商商品所要出口到的國家是否屬于給惠國,以及是否給予本企業所在國普惠制待遇;二要仔細研究該給惠國的普惠制方案,查清給惠產品的范圍,確定本廠商出口產品是否屬于給惠范圍;三要查明該出口產品的普通稅率和普惠制稅率,計算出優惠差額,根據所計算的差額對原出口價格進行調整,確定擬出口價格,要注意不要因價格太高使進口商改從別國進口,也不要低價銷售而被指控進行了傾銷;四要認真研究出口產品的原材料來源及構成和給惠國在這方面的規定,按國際慣例填寫好出口產品的原產地證書,準備好各種相關材料;五要認真研究進口國的稅則,正確選擇出口產品的稅號,根據給惠國情況選擇其中一種。3.3.1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3.減輕反傾銷關稅的策略出口廠商應對國外反傾銷的方法主要從預防和應訴兩方面來考慮。從預防的角度看,出口廠商應做好以下幾點。(1)應注意產品價格的比較。(2)出口廠商要注意開拓市場的節奏,避免對某國的某一商品進口增長過快。(3)應注意出口商品檔次的提高和避免商品過分集中于某一國市場。從出口廠商對反傾銷應訴的角度看,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要熟悉主要國家反傾銷的法律實體和基本程序。(2)填好問卷,理清財務賬目,準備答辯材料。(3)聘請當地律師。因為當地律師清楚本國生產者及市場情況。(4)爭取國外進口商的協助。3.3企業應對政府干預的基本策略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1.應對非關稅壁壘的一般思路①了解與本廠商出口商品有關各國的非關稅壁壘情況,避免盲目性,早做防范措施;②要有科技意識,針對貿易伙伴國的非關稅壁壘,從長遠看還得靠科技含量高、質量高的產品;③改變商品單一出口的貿易方式,積極尋找海外投資或合作經營的渠道,就地生產和銷售;④拓展出口市場,力求出口市場的地理多元化,可回避一些國家非關稅壁壘的風險;⑤對于一些不合理的、人為設置的限制措施,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條款進行抗爭。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2.應對配額限制的運作策略從爭取更多的配額來看,對于出口廠商來說主要可從兩條途徑取得:①從外國分給出口廠商所在國的國別配額中拿到指標②爭取全球配額。從用好用足配額來看,出口廠商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運作:①在規定的期限內把受限制商品的配額用足②如果進口配額制中規定了留用額、預用額和挪用額,應對此充分利用,使配額的利用率達到最高水平③要做好商品的分類工作。④合理地使用配額,盡量使配額帶來最大利益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3.應對技術壁壘的運作策略在非關稅壁壘中,技術壁壘約占30%,是非關稅壁壘中最隱蔽最難對付的一種。應對技術壁壘時,出口廠商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①對技術標準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應有清醒的認識,達到國際認可的技術標準是迫在眉睫的問題;②提高商品質量,健全廠商質量管理體系,據此獲得國際市場的“通行證”;③企業要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發達國家的先進標準。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4.應對綠色壁壘的運作策略

WTO在《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技術貿易壁壘協議》、《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中均有允許使用綠色貿易措施的規定,綠色貿易壁壘正在成為各國對外貿易政策中賦予貿易保護主義色彩的一條具體措施。①應樹立長遠眼光,注意環保投入,使其商品符合環保標準;②要順應綠色貿易的趨勢,對原有商品進行包括包裝在內的改變,樹立綠色營銷的觀念;③了解主要貿易國家和地區環保規定的要求,是尋找規避途徑的前提。

3.3.2非關稅壁壘的應對策略5.應對社會壁壘的運作策略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應該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道對勞工標準達成重要共識,拒絕把勞工標準納入國際貿易制度中,強調發展中國家必須團結協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同時要完善我國勞動法律制度、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大力發展教育,調整產業結構。作為企業應嚴格遵循國家規定。發展資本技術型產業、生產高附加值產品是應對社會壁壘的治本之策。

3.3企業應對政府干預的基本策略3.3.3出口鼓勵政策的應對策略1.利用財政鼓勵措施的策略①要盡力爭取專業銀行的出口信貸,尤其出口機械、大型機電設備時,要爭取所在國的進出口銀行的信貸;②可以利用信貸的國家擔保制來降低外貿的風險;③不規范的出口補貼政策原則上都會受到WTO的限制,目前實際上還享受著不規范的出口補貼的出口廠商,應盡早轉變觀念;④從出口廠商的角度看,不能寄希望于靠貨幣貶值來擴大自己產品的出口,主要應該從商品的質量、品種、技術含量、售后服務和市場適應性等方面練好內功。但一旦遇到這種機會,也千萬不能放過。3.3.3出口鼓勵政策的應對策略2.利用政府產業政策的策略政府通常采用的優惠政策包括:①對出口主導產業給予投資的減免稅優惠,既鼓勵出口廠商增加投資擴大出口規模,又積極引導有關廠商或外商進入政府所扶持的出口產業;②對出口主導產業和出口支柱產業所需的先進技術和裝備進口減免關稅;③對出口主導產業的技術研究與開發給予資金扶持等。3.3.3出口鼓勵政策的應對策略3.利用政府出口組織措施的策略①可以利用政府機構所提供的信息服務,降低進入國際市場的交易成本;②要借助政府組織的各種展銷活動來推動自己商品的出口,如參加各類專業性的展銷會,不僅努力簽訂更多合同,更主要的是獲得相關商品的市場動態、競爭格局等信息;③積極參與一些權威機構的評優活動。各種獎牌是出口廠商的無形資產,它能起到比廣告更大的效果,但要注意不能盲目追隨。第3章國際貿易理論思考題1.有關國際貿易的各種理論學說的基本觀點是什么?試評價它們的理論貢獻及其局限性。2.國家采取貿易保護政策的主要依據有哪些?3.關稅壁壘有哪些類型?試分析貿易小國和貿易大國的關稅效應。4.非關稅壁壘有哪些類型?與關稅壁壘相比,非關稅壁壘的作用和特點是什么?5.查閱相關資料,研究中國某一企業或某類產品如何應對面臨的貿易壁壘如反傾銷、反補貼、綠色壁壘、社會壁壘等?引導案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的對外貿易政策5-1

美國是當代最大的發達國家,不僅是經濟第一大國,同時也是貿易第一大國,其對外貿易政策不僅對其自身的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而且對世界經濟的運行產生重大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在國際貿易領域,美國是自由主義的公平貿易政策的倡導者。1962年美國國會通過《貿易擴張法》,取代具有一定保護主義條款的《貿易協定法》,是美國追求自由貿易的真正開端,在關稅減免、推動貿易自由化方面給予總統更大授權。1974年《貿易改革法》提出了301條款,使得在關稅減免和消除非關稅壁壘方面總統權力進一步擴大。引導案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的對外貿易政策5-2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繼續擴大總統授權的《貿易與關稅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多次關貿總協定談判中,美國奉行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原則,使得降低各國關稅壁壘取得了實質性進展。這一時期美國貿易制度的歷次創新均以自由化為基本精神,經濟的穩定成長、產業國際競爭力的絕對優勢是美國這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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