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_第1頁
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_第2頁
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_第3頁
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_第4頁
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飼料用蛋白桑原料產品質量標準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飼料用蛋白桑原料(以下簡稱“蛋白桑原料”)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及儲存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以桑科桑屬植物蛋白桑的嫩枝、葉片為原料,經收割、干燥、粉碎(或不粉碎)、篩選等初加工制成的,用于畜禽、水產等動物飼料生產或直接飼喂的原料產品,不適用于經深度加工的蛋白桑提取物、發酵產品等深加工飼料。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GB13078飼料衛生標準GB/T6432飼料中粗蛋白測定方法GB/T6434飼料中粗纖維測定方法GB/T6435飼料中水分和其他揮發性物質含量的測定GB/T6438飼料中粗灰分測定方法GB/T14699.1飼料采樣NY/T393農產品質量安全農藥使用規范3術語和定義3.1飼料用蛋白桑原料以蛋白桑(經人工培育、適合飼料用途的桑屬品種)為原料,在植株旺盛生長期收割,去除明顯雜質后,經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粉碎(或不粉碎)、篩選制成的,富含植物蛋白,用于飼料加工或直接飼喂的初級原料,分為葉片原料和枝葉混合原料兩類。3.2粗蛋白蛋白桑原料中含氮化合物的總稱,以氮元素含量乘以6.25計算得出,是評價蛋白桑原料營養價值的核心指標。3.3雜質混入蛋白桑原料中的非蛋白桑成分,包括泥土、砂石、雜草、枯枝、金屬碎屑及其他異物。3.4霉變蛋白桑原料因受潮、受熱,被霉菌污染并產生霉變菌絲、霉變氣味的現象,霉變原料嚴禁用于飼料。4質量要求4.1感官要求蛋白桑原料感官應符合表1規定。項目葉片原料枝葉混合原料色澤呈黃綠色、綠色或深綠色,色澤均勻,無明顯發黑、發黃變質現象呈黃綠色至深綠色,枝條部分呈淺褐色,色澤均勻,無明顯變質色澤氣味具有蛋白桑特有的清香氣味,無霉變味、酸敗味、異味具有蛋白桑特有的清香氣味,無霉變味、酸敗味、異味形態干燥、松散,呈碎葉狀或完整葉片,無結塊、無明顯結塊,易碎干燥、松散,呈碎葉、小段枝條混合狀,枝條直徑不超過5mm,無明顯結塊雜質無明顯泥土、砂石、雜草、枯枝等雜質,肉眼可見雜質不超過3個/100g無明顯泥土、砂石、金屬碎屑等雜質,肉眼可見雜質不超過5個/100g4.2理化指標蛋白桑原料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規定,其中粗蛋白指標參考相關原料特性設定,確保滿足飼料營養需求。項目葉片原料枝葉混合原料檢驗方法水分(%)≤12.012.0GB/T6435粗蛋白(%)≥28.020.0GB/T6432粗纖維(%)≤18.025.0GB/T6434粗灰分(%)≤10.012.0GB/T6438雜質含量(%)≤2.03.0感官篩選+稱重法4.3衛生指標蛋白桑原料衛生指標應符合GB13078的規定,同時滿足下列補充要求:霉菌總數≤5.0×10?CFU/g,無霉變現象;農藥殘留量應符合NY/T393的規定,嚴禁檢出禁限用農藥;重金屬含量(鉛、砷、汞、鎘)符合GB13078中植物性飼料原料的限量要求;無沙門氏菌、志賀氏菌等致病性微生物。4.4分級要求根據粗蛋白含量,蛋白桑葉片原料分為一級、二級兩個等級,枝葉混合原料不分級,具體分級如下:一級葉片原料:粗蛋白≥32.0%,其他指標符合4.2、4.3規定;二級葉片原料:粗蛋白28.0%~31.9%,其他指標符合4.2、4.3規定。5檢驗方法5.1感官檢驗取適量樣品,平鋪于干凈的白瓷盤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形態、雜質,鼻嗅氣味,手感判斷干燥度,記錄感官特征,與4.1要求進行對比。5.2理化檢驗水分:按照GB/T6435的規定執行;粗蛋白:按照GB/T6432的規定執行;粗纖維:按照GB/T6434的規定執行;粗灰分:按照GB/T6438的規定執行;雜質含量:稱取100g樣品,手工篩選出雜質,稱重計算雜質占比。5.3衛生檢驗霉菌總數、致病性微生物:按照GB13078的規定執行;農藥殘留:按照NY/T393及相關農藥殘留檢測標準執行;重金屬:按照GB13078的規定執行。6檢驗規則6.1采樣按照GB/T14699.1的規定進行采樣,采樣應具有代表性,每批次采樣量不少于1kg,分為兩份,一份用于檢驗,一份密封保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于6個月。6.2批次劃分同一品種、同一收割時間、同一加工工藝、同一包裝規格的蛋白桑原料為一個批次,每批次產品應單獨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6.3出廠檢驗每批次產品出廠前,應檢驗感官指標、水分、粗蛋白、雜質含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張貼合格標識,準予出廠。6.4型式檢驗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4.1~4.3的全部指標,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新產品投產或試生產時;原料品種、種植環境、加工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時;連續生產6個月以上時;出廠檢驗結果出現不合格,需重新驗證時;監管部門要求進行型式檢驗時。6.5判定規則感官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判定為合格產品;若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應重新抽樣檢驗,若重新檢驗仍有指標不合格,判定為不合格產品;霉變、檢出禁限用農藥或致病性微生物的,直接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嚴禁出廠、銷售和使用。7標簽、包裝、運輸及儲存7.1標簽每包產品應張貼標簽,標簽應清晰、規范,包含下列內容:產品名稱(注明“飼料用蛋白桑原料”及類型:葉片原料/枝葉混合原料、等級);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原料產地、收割日期;產品規格、凈含量;執行標準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警示語:“僅限飼料使用,禁止人用”“防潮、防曬、防霉變”;檢驗合格標識。7.2包裝包裝材料應選用無毒、無害、透氣、防潮的編織袋、紙袋或復合包裝袋,符合飼料包裝衛生要求,無破損、無異味;葉片原料包裝規格宜為25kg/包、50kg/包,枝葉混合原料包裝規格宜為25kg/包、50kg/包或100kg/包,也可根據客戶需求定制,包裝應密封嚴實,防止受潮、漏料、混入雜質;包裝外應清晰標注產品相關信息,與標簽內容一致。7.3運輸運輸工具應干凈、干燥、通風,無異味、無污染源,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霉變的物品混裝、混運;運輸過程中應防雨、防潮、防曬、防擠壓,避免產品受潮、霉變、破損;運輸時間應盡量縮短,高溫、高濕季節應采取降溫、防潮措施,確保產品質量。7.4儲存產品應儲存于干燥、通風、陰涼、避光的倉庫內,倉庫地面應墊高,遠離地面和墻面,防止受潮、發霉;儲存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5℃以下,相對濕度不超過65%,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霉變的物品同庫儲存;產品應按批次、等級分開存放,堆放不宜過高,防止擠壓結塊,定期檢查,發現受潮、霉變、異味等情況,及時清理,嚴禁使用;在規定儲存條件下,葉片原料保質期為12個月,枝葉混合原料保質期為10個月,超過保質期的產品,應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嚴禁使用。8安全注意事項蛋白桑原料生產、加工、檢驗、儲存、運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嚴禁添加任何違禁物質;加工過程中應去除雜質,避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